《英语语法分解大全》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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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是《英语语法分解大全》的学习总结,这本书感觉适合有一定英语基础,但是英文水平不上不下的读者,比如我自己,我的英文水平绝对不好(现在也不是非常好), 但是也不算太差,不好是因为我不太敢说和写,原因在于我无法确定自己说的句子是语法正确的,不算太差是在于大多数英文的编程资料(仅限于编程资料)即使不依靠翻译软件我也能看懂个七七八八,还有一两成在于复杂的句子看不懂,也没有思路,而这本书让我有了说和写的自信(虽然我还是不太敢说和写),以及在自己词汇量的范围内应该可以读懂个八九不离十了,至于自信的用英文交谈和读写估计需要大量的练习。

本文只是一个英文自学者的学习笔记,无法保证内容的严谨性和准确性,如果有错误还望指正。

语法???

就像各行业从业人员总喜欢用自己行业里的术语概括自己遇到的东西一样,作为程序员,我也喜欢将自己学习到知识用程序的术语概括,在我看来,语法就像各种协议一样,比如HTTP协议,而交流的双方就像TCP/UDP连接的对端。

如果我们需要交流,我们必然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来约定交流的信息的,不然我说"hello", 你说"你好", 就无法建立沟通,那么怎么展开交流呢?

第一步应该是编码,英文是用ABCD二十六个字母来编码信息,而中文是通过象形文字发展的汉字来编码,虽然编码不一样,但是信息包含的信息量大多是相同的,比如apple和苹果,如果我们知道编码的话,就知道它指代的是苹果(apple),也可以说是大家就编码达成了一致,大家需要就客观存在达成共识,这样我们才可以开始通信。

第二步应该是协议,在上一步的基础上,我们已经可以为现实世界的大多数客观事物给出一个准确的描述,然后我们可以交流了,我们之所以需要交流,我想是因为我们希望被交流的对方完成或者满足自己的期望,比如,你给我一个苹果,其中,“你”, “我”, “一个”, “苹果”, 其实都是比较好描述的,英文分别是"you", “me”, “one/an”, “apple”,那么给怎么描述的呢? 其实它不是客观存在,是我们约定的一种动作,这个动作(动词)可以被称为谓词, 这里可以用"give"指代,这有点像HTTP协议里的GET/POST/PUT等,不过HTTP的方法全部版本加起来也不超过十个,而人类交流的谓词可以多了,比如给,打,说,看,感觉等等。为啥HTTP协议不能全是GET方法呢?我想是为了区分语义,以便符合直觉,而语法中的谓词作用差不多,我们需要谓词来表达某种语义。

个人认为句子中最重要的谓语,当我们找到谓语也就找到了理解句子的入口点。

句子的五种类型

书中将句型概括为以下五种句型。

  • 主 + 谓 I study
  • 主 + 谓 + 表 She is beautiful
  • 主 + 谓 + 宾 i like apples
  • 主 + 谓 + 间宾 + 直宾 She bought me an apple
  • 主 + 谓 + 宾 + 宾补 I found the book interesting

从我个人经验触发,我之所以看不懂长的句子很大的原因是在于找不到主语和谓语,一般来说,找到这两个关键就可以慢慢的分解复杂的句子了。

谓语是啥?就是动词,动词可以分为两大类, be动词和实义动词。 be动词就是is am are之类表示"是"的动词, 而实义动词就是有具体动作的词,比如study run say之类的词。

个人认为,五个句型的重点是只有一个谓语。

现实世界总是不规则的,所以很容易找到不规则的语句来攻击这五个句型,如果你说xxx句就是不能用这五个句型概括,那么,你是对的。

动词不定式

为啥需要动词不定式?

因为我们想将动词做名词使用,比如学习英语很难, 这句话怎么用英文表述呢? 假设我们直接使用learn这个词作为学习的语义,那么表述成learn english easy么, 我们也许能理解,但是这个句子不满足那五个句型,如果我们往那五个句型去套,应该是第三个句型最接近,所以可以改成learn english is easy,似乎好了很多,但是这个句子的语法还是错误的,因为有两个动词,或者说谓词,那么应该将其中一个改变了一下,改变的方式有多种,其中一种方式叫做动词不定式,那么句子就变成了To learn english is easy

To learn english is easy, 这句话似乎有两个谓语, learnis, 但是你仔细的观察会发现,learn前面多了个to, 这个To就是为了表示to learn不是谓语,那么谓语只有一个了,那就是is, 如果往那五个句型上去套,那么这个句子最接近主 + 谓 + 表, 所以是第三类句型,而主语一般是名词,我们可以简单的将to的作用认为是将learn这个动词变成名词, 所以学习英语是两个名词组合的名词,而不是要学习英语的动词。

动名词

为啥需要动名词呢?

和动词不定式的原因差不多,我们还是想在一个句子中使用多个动词,但是语法要求只能有一个谓词,所以我们需要改造一下另一个动词,我们可以将其加上ing变成动名词,比如learning english is easy,这里的learning也可以换成to learn,这样,我们又可以愉快的是用动词了,而不违反句子中只有一个谓词的语法。

分词

为啥需要分词呢?

和动词不定式或动名词差不多,都是为了突破句子中只有一个谓词的限制,但是前两者是为了当名词使用,而后者是为了做形容词使用,为啥要拿动词做形容词使用? 我想是因为形容词不够用吧,再者动词改一下就能当形容词使用了,就没必要去创造各种形容词了。

分词有两种形式,现在分词和过去分词,这分别对应两种状态,现在主动,进行和过去,完成。

比如下面的句子

  • look at the sleeping bady 看那个在睡觉的婴儿
  • Look at the broken window. 看那扇被破坏的窗

为啥这两个句子没有主语? 因为这两个句子叫祈使句,祈使句一般会省略主语(也就是省略了前面的you),因为在使用的时候,即使省略了主语也不会产生歧义,从这里,你可能开始意识到,说话和表述需要花费成本的,无论是多说点话还是多用点纸,交流发起方总想省略一点东西,这里省略了主语,所以句子的复杂点有时是知道什么东西被省略了。

分词除了做形容词之外,还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语法,那就是当过去分词是由两个及以上的单词构成的短语时,放在所修饰的名词后,如:a phone made in China。

名词性从句

上面三个部分主要说明了动词的三种用法,通过将其变成不定式,动名词或分词,我们就能将动词当做名称或者形容词使用了,那么就足够了么,我们怎么表述一句复杂的句子?比如,我知道他很漂亮。虽然这句子不长,但是似乎不符合前文讲的任何句型,有点类似的应该是第三句型主+谓+宾,那么为啥他很漂亮可以作为宾语呢,或者说为啥一个句子可以作为宾语呢?

首先翻译成英语i know she is beautiful,虽然看起来不符合前文所说的五种句型,但是,这个句子的完整形式应该是i know that she is beautiful, that可以将一个句子当成宾语,那么这个句子就符合第三句型了,因为that省略之后也不会有歧义,所以that一般会被省略。

啥叫从句? 我感觉就是非主句子的附属句子,它区别于真正主语和谓语所在的句子。

定语从句和关系代词

有了名词性从句之后,写出的句子应该可以比较复杂了,不过名词性从句只做名词,而名词其实使用范围还是不够广的,所以可以继续扩展一下,我们需要一种可以将两段式句子精炼的从句,比如This is the man and he helped me yesterday可以精炼成This is the man who helped me yesterday,这个who将两句话省略成了一句话,这样就节省了说话的口水和写字时的纸。

定语从句和关系副词

在上面的基础上,我们可以继续精简一下,我想这和我们的文言文一样,古时候因为资源有限,所以不断的精简语句,出现了一大堆省略的规则。

语法毕竟是大多数人达成的共识,无论知不知道原因,如果我们需要跟其他人交流就是需要以共识的规则来表述。

下面是句子的不断演变,每个句子都是对的,但是大家可能更喜欢最后一种形式。

This is the place and I was born in the place

This is the place which I was born in

This is the place in which I was born

This is the place where I was born

最后的where代替了in which, 关系副词有很多,比如how, why,when 等。

状语从句

句子不总是一长串没有逗号的,我们可以通过逗号来分割句子,比如用一个短的句子来表明句子的状态,这种句子叫做状语从句,比如when i read the booy, i am happy,前面那个句子叫做状语从句。

其他内容

书中还有其他很多内容,感觉都是需要大量练习,以后有机会再总结。

后记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感觉阅读长句子的信心极大的增强,很多长句子也的确能够轻松克服了,但是想要流畅的读写还需要更多的练习。